本书聚焦国际环境法的新问题与新发展,厘清人类共同财产、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概念,探讨奥斯特罗姆的公共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吉登斯的气候变化政治等理论,结合乌拉圭纸浆厂案等案例分析削减PM2.5等短期气候变化影响物质、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等问题。通过对上述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深入探讨,阐释其如何推动国际环境法的新发展,为法学研究者尤其是国际法研究者提供参考。
- 前辅文
- 第1章 环境保护与国际法的新发展
- 第2章 国际环境法的新理念
- 第1节 人类共同利益的概念与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 第2节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
- 第3节 公共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权利的设定、限制与救济
- 第3章 国际环境法的新视野
- 第1节 “整体风险”与“量化风险”:民用核能风险国际法规制的学理分析
- 第2节 全球森林治理:理念、机制、机构
- 第3节 水资源短缺与国际贸易:把农产品水耗量纳入国际贸易及其规则的考量
- 第4节 海洋垃圾污染治理与“对世义务”
- 第5节 公海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法考察
- 第4章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新发展
- 第1节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两个重大变化
- 第2节 环境损害赔偿法律问题探讨——“阿莫科·卡迪兹”号油污案
- 第5章 气候变化与国际法
- 第1节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区域进路——以欧盟航空ETS为焦点
- 第2节 削减短期气候变化影响物质:政策、机制与全球治理
- 第3节 气候变化的地缘政治与全球治理
- 第6章 环境保护与国际司法
- 第1节 国际法院对乌拉圭河纸浆厂案的判决在环境法及国际法上的意义与影响
- 第2节 建立国际环境法院提议之不可行与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及范式
- 结语 环境问题:人类之痛、法治之重
- 参考文献
- 索引